[原创] 城管,为何一路“杀将而来”牛气冲天
文/横眉
城管又打人了!镜头一:南京,打得特重,伤者大便失禁、右臂骨折。镜头二:深圳,城管将一女摊贩踢得下流血。这么多年来,有关城管的报道不绝于耳,眼花缭乱,而且是负面多,正面少。
有人说城管是怪胆,一个不认爹妈老子的怪胎;
有人说城管是“武斗士”,专欺弱辱老,打遍大江南北;
有人说城管是瘟疫,人们惧之,远避三舍;
有人说城管是垃圾,专门污染和谐社会环境;
有人说城管是走狗,叫它往东不敢往西;
有人说城管是打、杀、抢……人性不足。
面对不胜枚举、发人深省的评价和怨恨,笔者陷入深思,感慨万端,有种不可名状的阵痛之感。
城管一直成为市民、网友和媒体的焦点,一路走来,城管的形像倍受质疑,即使这样他们仍旧“杀将而来”,保持着城管一贯特有的“武士”精神,打字当头,确保执法畅通无阻。纵观和环视,很客观地讲,这些年来有大部分城管为他们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一切,人性执法,为城管的整体形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值得赞赏的。
但是,由于中国地域广、人员多、素质杂、执法散等因素,就决定了城管队伍的固有问题,就如同五脏六肺有出了问题,外在美再好也是一个病号。既然是一个病号,为何还那么牛气冲天呢?
一 人多势众是城管牛气冲天的首要资本。
中国到底有多少城管人员,笔者无从知道。这里的多,主要指的是执法团队,最少三五人,多的十几二十人,这样成群结队的执法队伍走哪里都震慑一方,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市民。
我们留意到,在所有城管打人的报道中“群殴”和“围殴”这个词暴光率最多。各位,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责任化解,意味责任共担,被打者你能说是哪一个打的吗?不能,因为媒体都说是群殴!责任(特别是经济赔偿)只能由其单位承担,单位是谁?政府下属机构,拿老百姓税钱吃饭的,你找单位埋买就等于老百姓埋买,大不了报销就是。
二 执法范围广直接面对基层是城管牛气冲天的基本保障。
城管的执法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说到底,城管的权力和范围过大直接导致了牛气和霸气。加之他们整天面对的是最基层的市民,一些原本素质就不是很高的城管人员与为了填肚子挣钱而诚惶诚恐的市民撞在一起,可以说这是“生”与“死”的较量,冲突就不可避免。
三 个别市民不配合是城管牛气冲天的客观条件。
笔者从不否认我们有一大批非常优秀的城管执法人员,他们为自己所在的城市鞠躬尽瘁,不辞辛苦,将自己的青春年华贡献给自己的城市。同样,笔者也从不否认,在我们当中有一些市民确实存在不配合的因素,大搞游击战术,术不理解城管的工作。言语对峙和行为对峙是矛盾的激发点,这往往为城管“暴力”执法创造了条件,以暴制暴或以暴抗暴就习以为常了。
四 破罐破甩是城管牛气冲天的最大命脉。
据笔者了解,很多城管都属于临时聘用制,缺少稳定性。这些人往往从社会临时填补的,素质、人品及执法能力都大打折扣。特别是,他们对外界的评价不是去反省,而是去报复,反正是一堆烂破罐子不足为惜,大不了不要这份工作,最多从这个城市里消失掉。
加强对市民的普法教育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严格把关录用和完善聘用制度及福利,促进人性执法并杜绝情绪化执法,同时适当限制城管执法范围,城管才能真正成为一座城市的骄傲。
2008-4-25